
在生活里,大家都知道当自己的精神受到伤害时,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比如被人诽谤,导致精神压力巨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并不是所有声称精神受到损害的情况都能得到赔偿。有些时候,即便当事人觉得自己精神受到了伤害,去索赔也不一定能成功。那么,到底哪些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是不予支持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具备自然人的精神感受能力。像公司企业这样的法人组织,它只是法律上拟制的主体,没有情感和精神体验。比如一家公司因为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即便公司认为自己“精神受损”,也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痛苦而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存在这种精神痛苦,所以法律不支持它们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二、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一般来说,只有当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时,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只是轻微的言语冲突,可能会让人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这种程度通常达不到严重精神损害的标准。例如,两人在菜市场因为摊位问题发生争吵,一方说了几句难听的话,另一方感觉很生气,但并没有因此出现长期的焦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很难得到支持。
三、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只是单纯的违约行为,没有涉及到人身权益的侵害,通常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乙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给甲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只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而不能因为乙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心情不好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违约之诉主要是围绕合同的履行和经济损失进行处理,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违约之诉的范围内。
四、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
当事人如果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那么在诉讼终结后,就不能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再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张三被李四打伤,在起诉李四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时,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等这个案件判决生效后,张三又以同一伤害事实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当事人在进行侵权诉讼时,要考虑全面,一次性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题时,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不同地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后续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证据收集困难、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问题。要是遇到这些棘手的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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