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发生如盗抢,自燃,玻璃单独破碎等情况时,就要用商业险来理赔。
2、当发生单方事故时,自身车辆有损失或人员受伤时,会动用商业险来理赔。
3、当发生双方事故时,责任方理赔的金额超过交强险的保额,就会动用商业险的保额。
当发生没有涉及到别人的事故时,自己赔自己,就只需要走商业险里面的车损险赔付自己的车辆维修费用,如果涉及到本车车内人员受伤走驾驶员和乘客座位险进行赔付,不需要交强险赔,当发生涉及到别人的事故时,先走交强险赔付,交强险的额度比较低,赔不够的再走商业险赔付。
二、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三、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四、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我国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任何的车主都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缴纳交强险的目的也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减轻双方的损失程度,那么在购买保险时,不仅可以购买交强险,车主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车辆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划痕险、玻璃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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