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案件事实背景
二十五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在某建设工程项目里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和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却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包工头多次带领农民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程序讨要工程款,但都没有实质性进展。农民工情绪激动,还多次与发包方、分包方发生冲突。无奈之下,包工头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和分包方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核心争议点
第一,工程款金额如何确定
法院查明,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曾在之前的案件中起诉过当事人要求工程结算,并提交了单方出具的结算材料,该材料载明了具体的工程款金额。
包工头主张,应以这份结算材料作为认定工程款金额的依据。而发包方和分包方则试图否认该结算材料的效力,认为需要重新进行工程量鉴定来确定工程款金额。
法院最终认定,分包方在之前案件中提交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自认,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所以法院采信了包工头的理由,以该结算材料作为认定工程款金额的依据,无需再进行工程量鉴定。
第二,发包方和分包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法院查明,发包方和分包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包工头认为,发包方和分包方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发包方和分包方则辩称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发包方和分包方的付款义务明确,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整体判决结果
经过孙启发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案涉项目的纠纷就此了结。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进行工程建设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工程款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关键条款。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工资结算表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工程款拖欠的情况,不要盲目冲动,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为二十五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的工程款,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孙启发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办理过300余件案件,解答咨询上千人。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精准锁定对方的自认证据,制定了有效的诉讼策略,强力施压促成调解。正是多年的实战积累,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能够迅速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