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涛律师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执业6年,专注于漳州本地民商事、公司股权、建设工程以及刑事辩护领域。此次他代理的借名买房物权确认纠纷案,充满挑战。
案件中,原告是林先生和陈女士,被告为林某和彭某。争议焦点于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谁,被告出具的《房屋产权确认书》是否有效,以及被告主张的共同出资及已返还购房款能否成立。
起初,原告掌握的证据有林先生与原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经公证的《房屋产权确认书》、陈女士与林某的通话录音,以及原告持有房屋钥匙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等。但被告提出共同出资及已返还购房款的抗辩,这成为案件关键缺失的证据认定问题。
刘汉涛律师介入后,进行了细致的证据补强行动。他系统梳理了出资证据,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全部购房款由林先生支付;强化权属确认文件,《房屋产权确认书》明确原告为实际产权人、被告为名义业主;重视通话录音,林某录音中承认房屋系林先生全款购买且愿意配合过户;强调实际控制事实,原告持有房屋钥匙及原始产权证原件,被告通过挂失补办新证的行为不符合真实产权人的做法。面对被告“共同出资85万元”“已通过转账、车辆折价等方式返还购房款”的抗辩,律师逐笔分析转账记录,指出被告陈述矛盾,款项无法对应购房款。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提出《房屋产权确认书》系为缓解夫妻矛盾不得已出具的辩解,律师当庭反驳,指出若真系不得已,确认书中不可能明确承认原告出资并承诺配合过户,且后续通话录音也能证明。被告还以共同出资及已返还购房款进行抗辩,律师通过分析转账记录,让法院认清其陈述不符合常理。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方的证据链,认定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判决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虽然涉案房屋已被被告抵押给第三人,但物权确认判决为后续解决抵押问题、要求被告涤除抵押权并配合过户奠定了基础。
刘汉涛律师处理此类证据问题的方法论为:一是构建完整的证据闭环,整合各类证据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二是针对被告抗辩,逐一分析证据,找出矛盾点;三是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增强证据的说服力;四是妥善应对复杂情况,如第三人抵押权问题,合理规划诉讼策略;五是及时申请诉讼保全,保障判决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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