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比较好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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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的,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协商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而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其配偶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比较好

夫妻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的,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协商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而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其配偶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两个人恋爱、结婚,从开始的爱情慢慢的转变为炒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日子,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经济问题,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

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内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或者奖金的收入;

(2)结婚之后因为生产、经营等原因而获得的收益;

(3)一方因作品、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的而取得的收益;

(4)通常情况下婚内因继承或赠予原因而所得的财产,若明确说明此时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话,则就是属于例外情况;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比较好

而且都是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对于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理的权利。因此,《婚姻法》也规定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之后要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对于这部分债务,自然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这个时候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是在婚内欠下的,但如果是一方的赌债等非法债务,而不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则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债务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因此,要认定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话,就要证明一方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这一条款确定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在夫妻一方,即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会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比较好

虽然这一条款是加强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但是对于未借债的一方来说,实际想要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说举证是比较困难的。

其次,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如果提出自己对外存在较多债务,需要提供相应的欠债证据或者第三人证实,就包括借条、录音、证人证言等等,否则,不能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之中予以裁定。毕竟,此时无法证明这些是实际欠下的债务,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一方虚构债务来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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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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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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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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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35万由甲方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乙方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 对于离婚的约定:
1.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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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
2.如果女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3.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六、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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