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X某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并解除了合同。冯X某自然不服,于是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还提供了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此时,冯X某委托了魏宪合律师和左律师为其代理。魏宪合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10年执业至今,已经累计办理案件超2000多件,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他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对冯X某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属于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存在恶意隐瞒的情况。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但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同时,冯X某投保时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投保人进行具体的健康询问,投保人也应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的拒赔,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冯X某最终成功获得了保险金,这离不开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辩护。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经办了大量的合同纠纷案件,这让他在处理本案时能够精准地抓住关键问题,找准突破口。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多年来积累的敏锐之处。正是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魏宪合律师为冯X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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