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X手中仅有与被告线上沟通记录、结算单及部分转账凭证,对于如何通过这些有限材料追讨19708元欠款毫无头绪。20XX年XX月,赵XX在朋友介绍下来到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距离诉讼时效届满仅剩2个月。接待他的是2021年开始执业的郑文婧律师,她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承办过48余件相关案件,尤其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面对赵XX的困境,郑文婧没有急于立案,而是决定先全面梳理证据。
第1天,郑文婧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仔细梳理赵XX提供的所有材料,将微信聊天记录、结算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标注出能证明双方已结算、被告欠款的重要信息。
第2天,郑文婧进一步与赵XX沟通,补充完善案件细节,确保对整个案件事实有清晰的把握。同时,开始精准拟定起诉状,明确欠款本金、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规范提出诉讼请求。
第3-5天,郑文婧前往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立案成功后,协助法院完成送达程序,确保被告能收到传票。同时,着手准备庭审材料,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和分析。
第6-10天,郑文婧针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模拟演练,制定应对策略。她预计被告可能不出庭,因此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应对缺席审理的情况。
第11天,庭审开始。郑文婧围绕证据链完整陈述事实、阐明法律依据,充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第12-15天,等待法院判决期间,郑文婧持续与赵XX保持沟通,安抚其情绪,告知案件进展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已完成结算,被告欠付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逾期未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9708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不过,由于被告未到庭,后续执行可能存在一定困难。郑文婧在判决后已告知赵XX,若被告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她也提醒赵XX关注被告的财产状况,以便在执行阶段提供相关线索,最大程度保障赵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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