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沈某遭遇了高速公路二次事故,身体受到重伤。沈某委托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代理此案,开启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在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当事人常常面临诸多痛点。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很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和法律程序知之甚少。就像本案中涉及高速公路二次事故,责任认定复杂,原告先与案外人碰撞,后又遭被告追尾受伤,一般当事人很难理清其中的责任关系。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近百件案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准确把握交警部门重新认定的事故责任,即被告主责70%、原告次责30%,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70%的赔偿比例,解决了责任认定这一关键难题。
其次,赔偿项目的确定和计算也是当事人的一大痛点。在这起案件中,杨福律师主张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8项损失。他全面梳理各项损失,最终法院认定的损失总额达190050.67元,判决保险及侵权人赔偿161314.07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面对原告未能提供完整收入证明的情况,杨福律师通过举证,成功争取法院认定误工费60000元,有效弥补了当事人因伤长期误工的收入损失。
再者,保险公司提出的各种抗辩也是当事人索赔的阻碍。保险公司提出3天ICU期间应扣减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非医保费用不赔付等主张。杨福律师认可合理部分,但在护理费等方面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住院期间护理费按220元/日标准计算。对于非医保费用扣除主张,杨福律师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未予支持保险公司的扣减主张。
此外,诉讼成本也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杨福律师在案件中合理争取诉讼成本的分担,案件受理费4445元,由被告方承担3420元,原告仅负担1025元,有效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
杨福律师秉持“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信息不对称、责任认定复杂、赔偿项目争议等诸多问题,体现了一名专业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价值。他不仅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中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还在公司法务等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能够多维度、全方位地审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杨福律师以专业力捍卫当事人的权益,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做到案结事了,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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