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第一个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例。当事人甲经营企业,因业务需求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不过,他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没促成实际业务,也没获利,后来还把留存信息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同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这个案件的入罪关键在于,甲虽称购买信息是经营需要,但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所以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甲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接手此案后,前期努力争取不起诉,但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赵律师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甲的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让甲避免了实刑。
再看看第二个危险驾驶罪的案例。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在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时,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镇江市XX区某路口附近,发现前方有酒驾检查点,他倒车逃跑,还把车横向停在机动车道后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甲X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9月24日,甲X被取保候审;11月,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甲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而且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这些意见有效推动法院对甲X从轻、从宽处理,成功为甲X争取到缓刑结果。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刑事犯罪时,有些错误看似难以挽回,但其实有转机的可能。普通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记住两点:一是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自首情节;二是要积极悔罪,比如及时弥补损失、删除违法信息等。
这两个案例中,赵骄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找到了法律空间,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赵律师从2011年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确实是值得信赖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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