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
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2、被监护人信息表;
3、填写盲人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需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盲人监护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综上所述,盲人一般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需要正常人照顾监护。亲朋好友可以申请盲人的监护权,不同意居委会指派的,应该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会综合监护人的经济能力、监护能力等多因素,决定是否同意监护的请求。成为监护人后,其不可以随便处置盲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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