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贿罪的犯罪预备认定如下:
1.行为人具有行贿的故意,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准备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
2.行为人已开始实施行贿的预备行为,如准备行贿的财物、打探行贿对象的行踪等。
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行贿行为。例如,被他人发现阻止、财物未准备齐全等情况。
一般来说,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行贿罪的犯罪预备。需要注意的是,犯罪预备相较于犯罪既遂,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量。
二、行贿罪犯罪预备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贿罪犯罪预备是为行贿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实施行贿犯罪的故意,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客观方面,实施了为行贿创造条件的行为,比如准备用于行贿的财物,拟定行贿计划,与受贿人沟通联系等。
尚未着手实行行贿犯罪,即未实际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司法机关发现、对方拒绝等。若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则构成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三、行贿罪犯罪预备的证据收集有哪些要点
行贿罪犯罪预备证据收集要点如下:
一是证明行贿人主观故意,收集其与受贿人交流记录,如聊天、邮件等能反映行贿意图内容,或证人证言证明其有行贿想法。二是准备行为证据,收集行贿人准备财物的证据,像购买凭证、资金转账记录;若请托中间人,收集相关沟通记录、佣金支付凭证。三是目标指向证据,证实行贿预备行为针对特定受贿人及具体请托事项,如业务往来文件、项目计划书等表明请托事项关联性。四是环境证据,收集行贿人所处业务、社交环境中可能促使行贿的因素,用于佐证其预备行为合理性与可能性。
了解了行贿罪的犯罪预备认定后,我们还需关注行贿罪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行贿罪犯罪预备是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另外,行贿罪犯罪预备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据收集也很关键,证据的充分与否会影响最终的认定。如果你对行贿罪犯罪预备的认定细节、证据收集方法,或是与犯罪中止的区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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