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18年7月24日,原告想买二手车,经朋友介绍和被告厦门XX公司员工商谈。当天,原告看中案涉东风标志车辆,微信聊天记录和现场试车显示里程数为42197公里。原告根据这个公里数和试驾情况,同意购买该车,当天签了购车合同,通过支付宝给厦门XX公司总经理黄某转了5000元定金。7月25日,又转了83000元购车款。8月6日,原告把车开到厦门XX某某4s店保养,发现车辆悬架漏油。4S店查询电脑记录,发现该车早在去年11月8日就已超过97856公里,已过质保期,拒绝保修。原告认为被告詹某某与厦门XX公司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多次协商,被告却不理会、不担责。于是,原告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定金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被告是否存在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的行为
原告方面,有4S店电脑记录作为关键证据,证明车辆实际公里数远超当时被告所提供的公里数,以此主张被告存在隐瞒和篡改行为。被告则试图否认这一事实,但没有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车辆公里数的真实性。法院经过审查,认为4S店的电脑记录是客观、真实的,能够反映车辆的实际行驶情况。而被告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来反驳,所以认定被告确实存在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的行为。
焦点二:该行为是否导致原告产生错误认识并购买车辆
原告表示,自己是基于被告提供的42197公里的公里数以及试驾情况,才决定购买这辆车的。如果知道真实公里数,肯定不会购买。被告则称原告购买车辆是综合考虑的结果,公里数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认为,车辆公里数是影响二手车价值和性能的重要因素,原告基于被告提供的虚假公里数做出购买决定是合理的。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知晓真实公里数的情况下仍会购买,所以认定该行为导致原告产生错误认识并购买了车辆。
焦点三:原告是否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购车款及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原告因为被告的欺诈行为而购买车辆,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所以法院支持原告撤销合同的请求,同时,合同撤销后,被告应返还原告购车款及定金。
判决结果
经张颖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及与对方谈判,双方最终于开庭前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退回问题车辆,被告返还原告车辆购置款项。
法律建议
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买家一定要仔细核实车辆的真实信息,比如通过4S店查询维修保养记录、检查车辆外观和性能等。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车辆质量和信息真实性的条款。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卖家沟通,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让原告成功退回了购车款,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张颖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已经办理了百余件各类案件。她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二手车合同纠纷时格外从容。为了搜集证据,她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对原告有利的线索。正是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她才能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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