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中违约金标准并无统一具体数额。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通常认为,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民事诉讼违约金过高该如何调整
在民事诉讼中,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主张调整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提供合同履行成本、可得利益等证据。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若能证明违约金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调低违约金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三、民事诉讼违约金过高调整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了解民事诉讼违约金标准多少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如何调整,在实践中,如果违约金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予以调整。另外,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并用也是常见问题,在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时,当事人只能择其一适用。若您对民事诉讼违约金标准相关的后续调整问题、定金与违约金并用问题等存在疑问,现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团队会为您悉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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