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某某和于XX在2002年登记结婚。2015年起,于XX和李XX建立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在处理丈夫后事时,意外发现于XX在这6年里,未经她同意,把夫妻共同财产以银行转账、购置房产、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方式,都给了李XX。申某某觉得,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该无效,李XX拿这些财产属于不当得利,于是她把李XX告上了法庭。
申某某的诉求很明确,一是要确认于XX赠与李XX163万元财产的行为无效,让李XX返还财产;二是让李XX以163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财产占用损失利息,直到财产全部偿还;三是让李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函费。
李XX当然不会乖乖认账,她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她称自己不知道于XX已婚,是被于XX欺骗,自己是受害者,和于XX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还说申某某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该算在返还范围内;她还指出自己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这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扣除;此外,她认为自己在属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是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她甚至声称申某某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申某某委托的律师团队围绕诉讼请求,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们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证据,目的是证明原告与于XX的合法夫妻关系、于XX与被告的婚外不正当关系、于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的具体金额及财产形式,以及被告所在公司系于XX实际控制,其领取的工资社保实质为变相赠与。
李XX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还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公司工商档案等证据反驳。但律师团队针对李XX的抗辩意见,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李XX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李XX的抗辩理由。
法院经过审理,形成了核心裁判观点。首先,法院认为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于XX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违反了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李XX取得财产无法律和事实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其次,诉讼时效未届满,因为于XX与李XX的不正当关系持续至2022年于XX去世,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起算,且申某某在二人初始交往阶段并不知晓该婚外情,所以申某某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再者,赠与财产金额依法核定,小额转账仍应返还。法院对双方的转账流水当庭对账核算,确认于会谦通过多平台向李XX转账合计536200.84元,即便小额转账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申某某有权主张返还;同时认定于会谦为李XX购置房产、车辆的直接付款及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合计544875.48元,为李XX支付的海南旅游费用按一半核算为17996.5元,上述款项均应返还。另外,李XX反向转账不产生抵销效力,其主张的大额反向转账系于XX实际控制的公司向其转账后又转回于XX,属于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其余小额反向转账多为具有特殊含义的赠与性质,系李XX对自身财产的处分,与于XX的无权处分行为并非同一性质,故不予抵销。最后,工资社保系公司经营行为,不予支持返还,李XX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于XX一人公司,公司向李XX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属于公司经营行为,并非于XX的个人行为,所以对申某某要求返还该部分款项的诉求不予支持;保函费非必要支出,由申某某自行承担,因为申某某以保险公司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系其自主选择,该保函费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
最终,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申某某的核心诉讼请求。一是判令李XX向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XXX.8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是判令李XX自2022年7月6日起至财产全部返还之日止,以XXX.8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申某某支付利息损失;三是驳回申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是案件受理费19470元,由申某某负担6341.38元,李XX负担13128.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李XX负担。这个案子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曲智玮律师代理。
曲智玮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婚姻家事、公司治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案件。他服务于新疆乌鲁木齐地区,还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婚姻中财产保护很重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生活中,大家要留意家庭财产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要是遇到类似纠纷,要尽快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案中,申某某成功追回百万不当得利,彰显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和对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否定评价。曲智玮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积累,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婚姻家事案件时格外从容。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面对本案复杂的证据梳理、法律适用等问题时游刃有余。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当庭精准质证,专业法律论证,把控诉讼程序,最终助力申某某实现了核心诉讼请求。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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