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烜墚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律师。他有着丰富的履历,曾担任检察官5年,后转岗成为律师,至今已执业十余年。这种独特的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形成了区别于同行的核心竞争力。
张烜墚的核心标签之一是“捕前辩护”。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分水岭,不批捕的当事人后面有很大概率会无罪或者判缓,而批捕后想无罪则难上加难。于是,他结合自身在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和多年的辩护经验,在2021年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并首次提出“捕前辩护”概念。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这一成果的背后,是他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张烜墚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策略。以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为例,这是一个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的案件,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接案后,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他没有被认罪认罚的表象所迷惑,而是从案件的细节入手,挖掘出了关键的证据和逻辑。
在上诉过程中,张烜墚采取了技术性上诉的策略,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在上诉期最后一天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随后,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的沟通中,张烜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更是精妙,从主观上指出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从客观上说明李X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他的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
除了在具体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张烜墚还注重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他认为刑事辩护不仅仅是在案件发生后进行辩护,更重要的是在事前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帮助他们避免陷入刑事纠纷。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涵盖了从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到刑事律师的进阶路径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整个刑事辩护行业的水平做出了贡献。
张烜墚还秉持着实战派接地气的辩护思路。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主张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反对对案件研判不足,律师自己辩痛快了,而当事人受到重判。同时,他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采取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凭借专业的意见和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的尊重和认可;但在遇到“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或人情案、关系案时,他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张烜墚以其独特的“捕前辩护”理念、卓越的专业能力、实战派的辩护思路以及敢于碰硬的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洗清了冤屈,重获自由,也为推动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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