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女士委托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向X、曲智玮律师。李女士则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比如她声称不知于先生已婚,是被欺骗的受害者;还称申女士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情形,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她向于先生有过反向转账,该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曾在于先生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于先生为她支付的购房、购车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无法证明是替她支付,不应由她返还;申女士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面对李女士的种种抗辩,曲智玮律师和团队律师紧密协作。他们先是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了本案核心争议,如婚外赠与行为的效力、赠与财产的金额核定、被告反向转账的性质、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等。接着全面搜集固定证据,指导申女士收集了结婚证、死亡证明、聊天记录、多平台转账流水、房产车辆购置凭证、公司工商档案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律师团队针对李女士的抗辩理由,结合证据逐项进行精准质证和反驳。当庭对账核定转账金额,举证证明李女士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指出其劳动合同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明确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则,有力推翻了李女士的各项抗辩意见。
最终,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申女士的核心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于先生的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诉讼时效未届满;核定了赠与财产金额,即便小额转账也应返还;李女士的反向转账不产生抵销效力;工资社保系公司经营行为,不予支持返还;保函费非必要支出,由申女士自行承担。法院判决李女士向申女士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驳回申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按相应比例由双方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第一,如果发现配偶有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买凭证等,这对后续维权很关键。第二,遇到这种复杂的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咱们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曲智玮律师在处理这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多年的执业生涯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婚姻财产案件时格外从容,他能精准地梳理案件事实,全面搜集证据,有力地驳斥对方的抗辩理由。在本案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的法律论证,为申女士成功追回了百万不当得利,彰显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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