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A公司与马X在2019年4月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合同期内还有409711元租金没给。合同到期后,双方没续签,马X以XX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到2024年7月。这期间,A公司已经制定了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被告则辩称,因为疫情没办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没续签,而且A公司也没及时催缴租金,他们还在2024年7月搬离了租赁房屋。
负责这个案子的鲁春雷律师,来自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在经济纠纷领域可是经验丰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其中成功办理经济纠纷相关案件98余件,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案件。他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还有十多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现在还是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
2024年8月9日,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A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二被告都到庭参加了诉讼。鲁春雷律师在庭审中,结合双方的举证材料和庭审陈述,帮助法院查明了案件事实。原来,马X作为XX公司唯一股东,没有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他个人财产。而且A公司也没举证证明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判决理由是,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得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按照A公司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再加上合同期内欠付的租金,一共支持了789467元。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都得注意明确权利和义务。出租人要及时催缴租金,保留好相关证据;承租人也得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要是遇到问题,最好和出租人协商解决。
在这起案件中,鲁春雷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经办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这让他在处理这个房屋租赁纠纷时,能够迅速找准突破口,帮助法院查明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格外从容。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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