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帮信类案件中,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负责盯梢,非法获利几百元,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面对这样的情况,A陷入了刑事追诉的困境,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案底影响职业前途。这也是众多当事人在这类案件中常见的痛点,他们往往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不知道如何为自己争取权益。
这时,A委托了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的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婧律师于湖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后加入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赵婧律师介入案件后,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度。
赵婧律师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她全面梳理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法律依据,形成了不可辩驳的辩护逻辑。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赵婧律师还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不起诉决定落地。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赵婧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专业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案件结果。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解决了当事人在刑事追诉中的困境,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赵婧律师始终秉持“诚信为先,自觉勤勉”的执业理念,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相信她能继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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