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把自己名下的小型轿车租给了W,每天收取400元租金。W随后又将车转租给了李X,租金提到了450元/天。这看似平常的车辆租赁,却在那个凌晨演变成了一场悲剧。李X驾驶着车,不知是速度过快还是另有原因,车子撞上了路边的树木。李X和2位乘车人小X、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也离开了人世。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小X的父母H和R,将目光投向了车辆所有者L和中间人W。他们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于是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双方各执一词,责任认定成焦点
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了一系列观点来为L辩解。首先,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是查验过W的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才出租的。W擅自转租,L毫不知情,所以不应对李X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其次,W后来驾驶证注销却未通知L,事发时L并不知晓,W还隐瞒了转租事实,责任该由W承担。并且,本案应当追加李X的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原告H和R认为L和W没有尽到查验租车人资质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的争议核心就在于,L和W是否要为这起事故负责,又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法院抽丝剥茧,真相浮出作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诸多证据,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还有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经过仔细审查,法院明确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理清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
法院认为,小X在这次事故中属于“好意同乘”,他自己也有一定过错,既没有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却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有过错。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L和W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损失83,211.50元,W也同样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83,211.50元。H、R的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这个案子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代理。
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有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的相关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众多。他服务于哈尔滨地区,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也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法律建议
这场事故给各方都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车辆所有者来说,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资质,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在出租后,也要关注车辆的使用情况。对于乘车人,不要轻易搭乘没有驾驶资质或者状态不佳的人驾驶的车辆,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专业律师助力,公正判决获认可
在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L成功减少了巨额赔偿金。他深入研究证据,精准分析法律关系,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他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人们看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深厚底蕴。经他办理的案件,无论是刑事、婚姻家庭还是交通事故等领域,都能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他就像一位法律卫士,在司法的道路上,为当事人寻求公正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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