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孕妇满怀期待迎接新生命的降临,却遭遇双胎殒命的悲剧,这对一个家庭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使其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具备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2024年2月24日,孕妇因“孕31+6周、双胎妊娠、胎膜早破”入住被告医院待产。入院后医院进行了保胎、抗感染等治疗。然而,3月1日20时许,护士发现一胎心未闻及、另一胎心减慢。医院先安排B超确诊,后于21:17行剖宫产,娩出一死胎及一重度窒息新生儿,新生儿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面对这样的情况,杨友良律师作为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之一,凭借其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果断采取行动。他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获取了决定性的鉴定意见。南京XX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医院对双胎胎心监护不规范,对胎儿异常发现不及时;在一胎儿胎心消失、另一胎心减慢时未果断终止妊娠而先做B超,延误时机;新生儿救治中血压监测不到位、对高钾血症处理不及时。
在庭审过程中,医院提出“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杨友良律师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展现出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他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能够从法理层面支撑疑难案件的代理思路。在他的努力下,法院采纳了鉴定结论。
不仅如此,杨友良律师还成功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产妇本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避免了被告将产妇损失排除在外的企图。在鉴定意见仅为“同等/次要”的情况下,他通过庭审辩论使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认定了55%/35%的具体比例,高于鉴定意见的字面下限。
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不仅关乎患者的权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的专业代理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对于遭遇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建议在事发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同时,尽快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选择律师时,要考察律师的专业领域、执业经验和成功案例等。
这起案件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让受害者家属得到了应有的慰藉。杨友良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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