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后,很多夫妻会面临家里房子拆迁的情况,这时候拆迁房的归属就成了让人头疼的问题。有人觉得,既然是在婚姻期间拆的房子,那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人认为,这得看具体情况。到底婚姻期间拆迁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接下来就给大伙好好分析分析。
一、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的基础原则
判断婚姻期间拆迁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得看被拆迁房子的性质。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拆迁后得到的房子自然也是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后来这套房子拆迁了,拿到的拆迁房就是两人共有的。但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情况就复杂点了。
二、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的情况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婚前所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拆迁时,一般来说,拆迁房还是归这一方所有。不过,要是拆迁过程中考虑了夫妻双方的因素,像按照家庭人口数给予了安置面积,那这部分就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男方在婚前有套房子,婚后拆迁,拆迁政策是按照家庭人口每人30平方米给予安置面积,夫妻两人就多得了60平方米,那这60平方米就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拆迁补偿方式对财产性质的影响
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等方式。如果采用货币补偿,用补偿款重新购买的房子,要根据具体出资情况判断。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那就是共同财产;要是一方用自己的拆迁补偿款单独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可能还是个人财产。比如,女方婚前房子拆迁得到一笔补偿款,她用这笔钱又买了套房子,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大概率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要是产权置换,就要看置换的条件和约定。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原来的婚前房产置换得来的房子还是个人财产。
四、确认共同财产的协商与举证
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拆迁房的归属。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时候,举证就很重要了。主张是共同财产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对拆迁房有贡献,比如参与了拆迁安置面积的计算、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等。比如,女方能拿出银行转账记录,证明用夫妻共同存款支付了拆迁房的差价,那这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拆迁的房子归属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房产分割、过户等手续办理的难题。比如,在办理过户时,可能因为对房产归属有争议而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分割房产时,对价值评估产生分歧。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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