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的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中,王泽明律师团队代理的原告龚X,成功追回应得的两百余万元工程款,判决被告A公司支付1,172,902.6元、B公司支付115,690.18元、C公司支付409,044.42元,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这一结果在工程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下,显得尤为瞩目。
本案中,工程涉及八个子项目,发包链条复杂。项目业主A公司部分项目直接发包给B公司,部分由总包方C公司分包给B公司,最终由龚X等三人合伙实际施工。各被告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王泽明律师要代表龚X追回应得款项,面临着诸多阻碍。
要突破这一困境,需精准定位龚X的法律地位并突破合同相对性。王泽明毕业于九江学院法学专业,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如此多的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经验,让他能迅速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
在证据方面,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是一大难题。一般律师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会在混乱的证据中迷失方向。而王泽明作为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过大量的复杂案件处理,其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形成的严谨细致的习惯,让他系统梳理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他特别关注各方曾确认或自认的结算数据、付款凭证及庭审陈述,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另一典型案例是一起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A公司被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业绩不符被招标人B公司取消资格。A公司不服起诉要求确认中标资格或赔偿损失约1045万元。王泽明律师作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招标文件中“完成过”应是单个合同业绩的文义解释,结合行业惯例和自身多年处理公司经营纠纷的经验,成功论证A公司累计业绩不符合要求。同时,他强调B公司在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后,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组织专家会审,程序合法,结论专业,据此驳回了A公司的索赔请求。
案件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但这些案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却值得深思。在建设工程和招投标领域,如何规范各方行为,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仍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是对法律制度的考验,也是律师们未来需要继续关注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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