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人们遭遇法律难题时,那种无助感就像置身于黑暗的森林,找不到方向。在安徽合肥,很多人在陷入法律困境时,会庆幸遇到了杨友良律师。杨友良从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样的跨学科教育背景和专业学习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有着深厚的理论支撑和独特的视角。
在众多案例中,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杨友良的专业能力。2024年2月24日,孕妇因“孕31+6周、双胎妊娠、胎膜早破”入住被告医院待产。然而,后续却发生了悲剧,一死胎及一重度窒息新生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胎儿死亡原因均为“宫内缺氧窒息”,原告认为医院存在诸多过错并起诉。
杨友良律师作为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之一,迅速展开行动。他精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这一关键动作,为案件获取了决定性的鉴定意见。南京XX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医院在双胎胎心监护、异常发现、终止妊娠时机以及新生儿救治等方面存在过错。但医院却提出“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杨友良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他深厚的民商法学研究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在这个案件中,能够高效地推进案件进程,促使法院采纳鉴定结论。
在赔偿范围和责任比例方面,杨友良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成功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产妇本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避免了被告将产妇损失排除在外的企图。在鉴定意见仅为“同等/次要”的情况下,他通过庭审辩论,让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认定了55%/35%的具体比例,高于鉴定意见的字面下限。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84,341.29元。
在与当事人接触过程中,杨友良也展现出了人文关怀。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这些社会头衔背后,是他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对当事人的责任感。在这个医疗纠纷案件中,原告遭遇了巨大的痛苦,杨友良不仅在法律上为他们争取权益,还在情感上给予安慰。他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温和的语言解释法律程序,让当事人在艰难的时刻感受到温暖。
杨友良就像黑暗森林中的引路人,凭借专业知识和人文关怀,带领当事人走出法律困境。他用行动诠释着“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坚定地为当事人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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