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遗产继承的事儿时,遗嘱可是关键。有时候,一个人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这就容易让人犯嘀咕:后面立的遗嘱能让前面的无效吗?这问题在生活中还挺常见,不少家庭因为遗嘱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了解清楚后面的遗嘱对前面遗嘱的效力影响,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能让遗产分配更加合理合法。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遗嘱效力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表明,法律是认可后面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前面遗嘱的,但前提是这些遗嘱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老王先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大儿子,后来又立了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那么如果两份遗嘱都合法有效,就应以后面这份遗嘱为准,前面那份关于房子的分配就无效了。
二、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要想有效,得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像老张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胁迫、欺骗。比如有人威胁老李,让他立下把财产都给自己的遗嘱,这种遗嘱也是无效的。另外,遗嘱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
三、不同遗嘱形式的效力
以前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民法典》实施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也就是说,不管是公证遗嘱还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只要内容相抵触,都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比如赵大爷先做了一份公证遗嘱,把财产留给孙子,后来又自书了一份遗嘱,将财产留给女儿,那么应以后面这份自书遗嘱为准。
四、如何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为了确保遗嘱有效,在立遗嘱时要注意一些要点。如果是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事儿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比如遗产分配不合理,继承人之间可能会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要是你在遗嘱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复杂的遗嘱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遗嘱的相关问题,让你在处理遗产继承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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