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电商平台店铺使用与原告“好”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原告委托执业9年、累计代理超百起疑难复杂案件的邵如阳律师维权。邵如阳律师接案后,凭借处理多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经验,首先系统梳理商标权利基础。他全面整理原告第14078号、第118420号、第118420号注册商标的注册、转让、续展及驰名商标认定记录,形成完整的权利证据链,为后续的侵权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邵如阳律师与办案单位的沟通也是案件推进的重要环节。在诉讼过程中,被告XX网络公司辩称其已尽到注意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有着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经验的邵如阳律师指出,虽然平台删除了侵权链接,但被告陈XX在店铺名称、商品链接及详情中大量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他结合过往处理类似案件时对电商平台责任认定的经验,补充理由:平台对于店铺入驻审核及商品上架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不能仅以删除链接就免除责任。最终,法院在审理中虽未过多纠缠平台责任,但认可了被告陈XX的侵权行为。
邵如阳律师接案后的首次行动就是严谨地进行证据保全。过去处理多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他深知,在电商平台侵权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他通过公证处对被告侵权店铺的页面展示、商品链接、下单购买、收货拆封等全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书详细记录了从浏览商品到收货拆封的每一个环节,形成闭环证据链。这种操作习惯源于他在知识产权领域多年的执业经验,确保了在后续的侵权比对和法律论证中有充足的证据支撑。
在审理过程中,邵如阳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诉讼策略。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侵权链接已删除、店铺不再显示侵权信息,于是建议原告撤回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关闭店铺的诉讼请求,聚焦于赔偿数额的争取,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在被告未到庭、无法查明其实际销售数据的情况下,根据邵如阳律师积极主张的原告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链接数量、已售数量等因素,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情确定15000元的赔偿数额,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弥补了原告的维权成本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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