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是案件的关键程序点。对于此类复杂的刑事案件,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执业24年、主办及协办各类案件逾千件的李晖律师,深知证据审查在这类案件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接手这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后,李晖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阅卷工作。有着丰富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成功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的李晖律师,在阅卷时格外注重细节比对。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委托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细致的比对,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和逻辑不通之处,这些细节成为了后续庭审发问和质证的重要突破口。
李晖律师接案后的首次行动就是会见委托人。有着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他,在首次会见时,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更向委托人讲解了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委托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适当的家人问候,稳定了委托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中,李晖律师围绕委托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无罪辩护。他向检察机关提出,根据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委托人的工作内容、是否参与诈骗共谋、是否知晓诈骗行为等方面存在诸多疑点。检察机关初步答复认为现有证据足以指控委托人构成诈骗罪。有着丰富刑辩经验的李晖律师补充理由称,他此前办理过类似的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那些案件中,对于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非常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和充分性。而关于委托人参与诈骗的证据存在不完整和矛盾之处。最终,虽然检察机关未完全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量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辩护观点。
在庭审阶段,李晖律师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委托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他精准论证了委托人在诈骗团伙中的次要、辅助作用,重点突出其仅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实施、无诈骗获利等关键事实。法院经审理,认定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在所有被告人中作用最小,依法对委托人作出了显著轻于其他同案犯的刑罚判决。李晖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大幅轻判的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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