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务工者王X在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工作了十余年,一直从事木材机械操作。在20XX年X月X日清晨,王X正常作业时,因机器缠绕木料,在仅关闭旁侧开关、未完全断电的情况下清理杂物,机器突然启动,导致其右手严重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事故发生后,王X被紧急送往医院,先后两次住院共38天。在此期间,被告虽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及生活费,但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被告反而坚称王X严重违规操作,应自担主要责任,态度强硬地拒不赔付。此时,距离王X受伤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他面临着后续治疗费用无着落,且责任划分不明的困境。
就在王X感到无助时,20XX年X月,他找到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在侵权类案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李星星律师深知在这类劳务受害案件中,证据固定和责任划分是关键。她没有急于走法律程序,而是决定先收集和固定关键事实。
第1天,李星星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天下午就前往木材加工厂,与王X的同事进行交流,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并获取了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第2天,李星星律师联系到了几位愿意作证的同事,让他们各自写下事情经过,并对其中两位关键证人的证言进行了公证。第3天,她前往医院,调取王X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详细了解王X的伤情和治疗情况。第4天,李星星律师到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查询该木材加工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记录和违规操作处罚记录。第5天,她整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起草了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6天,李星星律师向湖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在庭审中,李星星律师重点驳斥被告“原告全责”的抗辩。她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同时,她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的核心观点,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不过,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阶段,李星星律师告知王X,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她沟通,她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如申请强制执行等,以保障王X最终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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