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李X在庭审中拒不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竟将房屋裂缝归咎于“地震”,还对屋顶厚度不足辩称是“口头约定8-12公分”。按照常理,这样无理的辩解本不应得到支持,但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原告王X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一审时,由于缺乏关键证据,王X的诉求难以得到有力支持,这让他的合法权益面临无法保障的困境。就在这时,彭佩荣律师接手了此案。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面对被告的无理狡辩和原告“新房变危房”的艰难处境,彭律师迅速制定了以司法鉴定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房屋质量问题是否由被告施工不当导致。彭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和专业能力,运用精确举证的技巧来应对这一焦点。她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并全程跟进鉴定进程。她指导原告配合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验,确保每一处质量缺陷都被完整记录。在鉴定过程中,彭律师与鉴定人员深入沟通,明确了鉴定范围需涵盖质量缺陷的全面检测、成因分析、科学可行的修复方案以及修复费用的精确评估。
20XX年XX月XX日,XX公司出具了详细的鉴定意见书,列明了主房和凉房存在的天沟漏雨、外墙开裂等十余项质量问题,并认定这些问题均是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所致,最终评估修复费用为82323.58元,鉴定费3万元。
彭律师当庭展示这份权威的鉴定报告,详细阐述了每一项质量问题与被告施工行为之间的关联。面对这份无可辩驳的证据,被告原本强硬的态度瞬间瓦解,在法庭上沉默不语。这间接证明了彭律师运用精确举证技巧的显著实效,成功在争议焦点上压制了对方。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依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履行施工义务,且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构成违约。依据鉴定意见书认定的房屋质量缺陷及修复费用,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修复费用请求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王X给付房屋修复费用82323.58元,鉴定费3万元由被告李X承担,不过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违约金及律师费)。虽然判决没有支持全部诉求,但彭律师通过申请司法鉴定,为原告争取到了房屋修复费用和鉴定费的赔偿。彭律师也告知原告,若后续有新的证据证明违约金及律师费的合理性,可考虑另行起诉,为当事人保留了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