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引起了王世奇律师的关注。原告王某某、刘XX等五人是死者刘X的家属,他们将马XX、许昌市建安XX某健康养生馆、马某、智XX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18440元。案件的事实经过是,20XX年X月X日,刘X到被告二经营的养生馆按摩,被告三安排被告四智XX为刘X提供服务。按摩过程中,刘X出现呼吸异常,店内人员未及时送医,后刘X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心源性猝死。原告主张被告四作为直接服务人员,未能及时抢救,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世奇律师作为被告四智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接案后,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执业至今,王世奇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在合同、婚姻、企业破产、刑事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这样丰富的经验使他对各类案件的关键要点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在王世奇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提出了有力的抗辩。首先是职务行为抗辩,他指出被告四系接受经营者指示提供按摩服务,属于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次,强调被告四作为盲人按摩师,已及时向经营者汇报客户异常情况,并按其指示处理,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同时,王世奇律师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雇员在职务行为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王世奇律师据理力争,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清晰地呈现给法庭。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每一个论点都有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刘X自身突发疾病是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二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被告四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个人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二、被告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9220.03元,驳回了原告对被告四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世奇律师在案件中,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个人赔偿责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满意的服务,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王世奇律师深耕法律领域,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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