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家事法律实务里,婚内一方擅自赠与巨额夫妻共同财产给婚外第三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案中,原告D与第三人T婚姻存续多年,T却在婚内与被告M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育非婚生子。T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M购买价值53万元的住宅并登记在其名下,还在2016-2025年间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向M转账数百万元。2018年执业至今的顾丽媛律师接受D的委托,为其追回被擅自处分的财产。
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
面对本案资金流水繁杂、赠与形式多样、证据跨度时间长的特点,顾丽媛律师有着丰富的婚姻家庭纠纷办案经验,她迅速开展工作。她逐笔核对XX银行、遂宁XX、农村商业银行等多个账户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凭证、POS消费记录,剔除M反向转账部分,精准核算出T向M的净赠与金额,形成清晰的资金流向图表。同时,她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实住宅是T用夫妻共同财产全额出资且仅登记在M名下。顾丽媛律师紧扣《民法典》相关条文,向法庭阐述T的赠与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庭审应对与案件结果
庭审中,面对被告M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有法学学士学位且2016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顾丽媛律师完整呈现证据链条,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她主动申请核实装修款等关键事实,配合法院查明案件细节,还尊重委托人意愿,协助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部分微信转账主张。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M返还住宅及527万元赠与资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M承担。
顾丽媛律师长期专注婚姻家事法律实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灵活的诉讼策略,在本案中为委托人挽回巨额财产损失,守护了婚姻家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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