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关系仲裁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例如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就需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
同时,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比如单位以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证明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及解除依据。
此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通常由单位掌握,单位有义务提供。
二、劳动关系仲裁中证据收集有何法律规定
在劳动关系仲裁中,证据收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劳动关系仲裁证据收集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法律未明确规定劳动关系仲裁证据收集的具体期限。不过,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一般不少于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若不采纳可能承担不利后果。若确有困难需延长举证期限,可在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在探讨劳动关系仲裁举证责任怎么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时该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在集体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会有不同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集体劳动争议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举证责任的承担可能会有特殊规则。如果您对劳动关系仲裁举证责任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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