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当被抢注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时,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见(商标其他业务)。
2、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成功,该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或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撤销申请流程及详情请咨询百诚商标的知产顾问
3、商标无效宣告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商标其他业务)。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5、花钱购买
若你使用多年的商标名不适合使用以上4条方案,那么只能花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不过一般涉及被抢注的商标,商标交易价格通常都不便宜,毕竟抢注者原本就是有所图的。
因我国的商标都是采取注册制度,对未注册的商标,保护力度有限,所以百诚商标建议广大客户,自己的商标,越早注册越好,以免后期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困扰及损失。
依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只从管理的角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调整,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31条有关制止抢注行为,但对一旦抢注成功后,抢注人能否要求商标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损害赔偿未置可否。可以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我国商标法中所提到的“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意思就是他人长期使用该商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见到,但是并未进行注册手续,所以,即使这种商标被他人申请注册,审核也通过了,但是是可以予以撤销的,因为他人已经失去了该商标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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