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G与第三人Y结婚长达40年,婚内财产本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然而,Y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P生育非婚生子T,并在2018年至2022年间,未经配偶G同意,擅自将15套商业房产登记至T名下,这不仅侵害了G的财产处分权,还涉及到公序良俗等多方面问题,让案件陷入复杂困局。
定性:明确财产性质与无权处分
执业近7年的顾丽媛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被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法律问题吓倒。她深知,厘清财产性质是解决本案的关键。顾丽媛律师通过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等,证实案涉15套房产均为Y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顾丽媛律师看来,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重大财产处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Y单方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这一精准的定性,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破局:紧扣公序良俗与驳回抗辩
顾丽媛律师明确提出,Y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擅自赠与巨额房产,既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第8条公序良俗原则。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针对对方提出的“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丽媛律师清晰区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不能以未成年人利益为由,非法占有他人夫妻共同财产,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拒绝返还财产的合法理由。
胜诉:完整举证赢得法院支持
顾丽媛律师提交婚姻证明、房产登记信息、婚外情事实、财产来源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由于被告及第三人均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面采纳顾丽媛律师代理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返还房产并协助办理过户,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从接受委托到最终胜诉,顾丽媛律师高效推进诉讼、财产保全等程序,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15套房产,挽回巨额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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