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的天平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对公正的考验,而杨龙律师,就如同那精准的砝码,用专业与执着为当事人平衡权益。
余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可谓是一场漫长的司法马拉松。余X因涉嫌此罪,历经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案件更是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发回重审。在这个过程中,杨龙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他针对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如事实证据的充分性、构罪要件的符合性以及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辩护。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X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敏锐地察觉到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问题,提出异议。首次上诉后,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X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依旧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后,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在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对余X的起诉。这场历时近四年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杨龙律师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也让人不禁思考,是什么样的能力让他在如此复杂的案件中始终保持清晰的思路?这或许与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多年的执业经验密不可分。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杨龙律师同样展现出了高超的辩护技巧。公安机关指控陈某某在参与某小产权商住楼建设过程中,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他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杨龙律师在面对复杂的诈骗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的这种能力,源于他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以及对证据的严格把控。
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杨龙律师更是展现出了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钟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无犯罪前科,案发后已全额退赃,通过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杨龙律师接手案件后,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经分析,他认为钟某某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遂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对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彰显了杨龙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的专业和负责。
杨龙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等均有出色表现。他成功办理过多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刑事案件,还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甚至超10亿元的建设工程案件并取得胜诉。他担任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他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在司法的道路上保驾护航,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