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就可以免于拘役而宣告缓刑。而七十五周岁公民如果属于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属于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解决老年人违法犯罪处罚“两难”问题,需要打击和预防并重。
1、从打击方面来说,重点是把握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治尺度。尽管老年人违法犯罪后不适合拘留或收监,但不拘留不收监不等于不处罚。不仅警告、罚款等其他处罚方法仍然可以适用,而且还应当有针对性地对老年违法犯罪者给予必要的行为管束,比如,监护隔离、限制居住、限制从事特定活动、参加社区服务等。司法实践表明,只要刑罚的后果大于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发挥其预防功能和作用。给老年违法犯罪者处罚,哪怕是较轻的处罚,就足以防止他们再犯,也可以起到预防和震慑犯罪的作用。
2、从预防方面来说,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来遏制老年人违法犯罪,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预防老年人步入歧途就是对老年人权益最大的维护。不可否认,一些老年人由于各种原因过去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老年后又被社会边缘化,他们往往观念更加偏执,更容易触犯法律。而现在社会的普法重点往往都放在青少年身上,开展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可谓是凤毛麟角。因此,在全社会开展普法教育,同样不能忽视了曾给我们这个社会作出过贡献的老人们。
综上所述,虽然说超过七十五岁的老人一般都没有实际的行为能力去犯罪了,但是也不能避免少数的老人依旧做出了违法的行径并且依照正常的处罚是要被拘役的,出于对老人的人文关怀且考虑到实际的主观表现可能就会让其免于拘役的刑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