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第一个案例。有位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按要求支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之后被告方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原来,这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起诉,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对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李熙律师接手后,先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像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住建局通报等,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弄清楚了。
法庭上,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另一家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钱,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李熙律师针对这些抗辩,结合法律规定发表意见: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不能以没收款就免责;没预售证还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这是根本违约,得双倍返还定金和首付款;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也该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首付款207240元,还让他们承担案件受理费。虽然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都实现了。
再看第二个案例。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把茶叶放另一个个体户仓库代销,对方卖了茶却没给够钱。2020年4月打了欠条,承诺10月20日前还清55376元,还约定了追偿费用。可到期只给了6000元,剩下49376元一直拖着。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和委托人沟通细节,固定证据,像欠条、暂住登记证明、租赁合同、律师费发票等。庭审中,被告说欠条是被威胁写的,单价不合理,还说实际买受人没给钱所以自己没钱还。李熙律师反驳: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写欠条时被威胁,欠条是被告亲笔写的,合法有效;单价在欠条里约定好了,被告签字就该认;被告和实际买受人的债务和本案无关。
最后,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还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
从这两个案例能看出,签合同前一定要确认对方资质,像买房要查预售许可证;有交易往来最好有书面凭证,比如欠条。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她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这两个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梳理事实、固定证据、精准反驳对方抗辩,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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