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他项权证可以办理几次?
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补办程序和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补办程序一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办事程序: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他项权证办理实际上就是一种抵押方面的内容,为一套房屋毕竟不能够做多次抵押,所以的次数还是有限制的,但是从法律政策层面来说,只要这些权利之间不存在冲突,那么就可以进行多次他项权证的办理,现实中一般情况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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