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二审上诉状里,XX保险公司以李X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事营运为由,要求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责。这让原本已一审判决获赔的张X等受害人近亲属陷入担忧。此时,他们委托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参与二审诉讼。
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她迅速锁定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抗辩这一核心争议。
从证据方面来看,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存在诸多问题。戴律师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多角度进行质证,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其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同时,她还提交相关证据佐证己方主张,让法院对案件事实形成清晰认定。
在法律适用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也存在漏洞。戴丽萍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充分举证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而且,事故发生原因与车辆使用性质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戴丽萍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X等人成功获赔56万余元赔偿款。
此次案件虽已成功解决,但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类似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免责的情况并不少见。戴丽萍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诉讼技巧,为当事人全力维护了合法权益。后续若再遇到此类复杂情况,当事人也可借鉴此次案件的处理方式,依靠专业律师的力量,争取应有的赔偿。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