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标权纠纷案中,原告百公司指控开发商XX公司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并要求拆除已交付或正在建设项目中的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4万元。王丹律师作为XX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其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分析,提出了有力的抗辩意见。她指出,XX公司仅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与南通松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在招标文件中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主观上无过错,已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王丹律师在法律论证方面功底深厚,熟悉知识产权诉讼规则与裁判标准,在充分举证和论证后,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为客户免除了赔偿责任及诉讼费用分担责任,还避免了拆除已交付小区开关插座产品带来的巨额成本和群体纠纷。这一案例中,王丹律师的法律专业能力在商标侵权领域发挥了关键作用。
而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原告睿公司认为被告XX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近似,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索赔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抗辩。她凭借理工科背景和专利代理师资格,精通机械、电子、化工等领域技术图纸与专利文件,精准进行技术比对。她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上存在显著区别,涉案专利为梯形状拱起,被诉侵权产品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同时,还提出了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纳了王丹律师的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王丹律师的复合背景使她在专利侵权比对分析中能够准确把握关键区别点,为客户避免了巨额经济赔偿和潜在诉讼风险。
王丹律师秉持“案件无大小,唯有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无论是商标侵权还是专利侵权,都投入了大量精力,深入分析案件,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她凭借双证加持和复合背景,在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中灵活切换,准确判断主次关系,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在于律师要具备跨领域的专业能力,能够精准把握不同法律领域的关键要点,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正如王丹律师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全心投入,才能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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