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工程款项的拖欠问题常常让企业陷入困境。就像XX公司,承建了“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项目中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工程早在2021年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可二被告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多次催要无果后,XX公司委托了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团队。
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有着医学和法学的双重背景。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这种丰富的经验,让他在面对XX公司的案件时,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他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考虑到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他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
在诉讼过程中,迟延蕾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了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下,他立足于委托人尽快回笼资金的核心诉求,与被告进行多轮谈判。他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了合理的灵活性。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为原告锁定了债权,设定了明确的回款计划,并强化了优先受偿权这一关键保障。
除了建设工程领域,迟延蕾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的案件中,被告人叶的辩护人就是迟延蕾律师。公诉机关指控三人转移涉诈资金共计人民币124,450元。迟延蕾律师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判处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另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案件中,迟延蕾律师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与黄X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在二审中,迟延蕾律师作为黄X公司的代理人,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最终,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并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
迟延蕾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不同领域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迟延蕾
执业律所: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2110345706
服务地区:济南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擅长法律领域:刑事辩护与代理;房地产、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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