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21年,云南公司与公司签署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公司将中骏昆明都市风华中心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分项工程分包给云南公司,合同总价款为2938元。原告完成工程并经结算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云南昆明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起在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受云南公司委托,参与该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在案件前期,柴昊然律师凭借曾担任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的经验,协助原告整理多份证据,以支持原告完成工程和结算金额为1207.29元。这些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法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柴昊然律师专业地应对,进一步理清案件的关键事实。
庭审中,被告对结算金额的大部分予以认可,但提出部分费用涉及其他项目而不应包括在内。柴昊然律师结合自己承办过百余件民事案件,尤其是建工类合同案件的经验,针对被告的异议进行了有力反驳,坚持原告的诉求。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等核心争议点有深入研究,在此处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
庭后,柴昊然律师继续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协商,凭借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法律顾问所积累的谈判和沟通技巧,促使双方就结算单内容达成一致。
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质量保证金共计1207.29元,还判决被告支付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成日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64元由被告负担。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否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柴昊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认可。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