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议价
您在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一定会向您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於『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许』预留杀价空间。
2、收定金
若双方决定交易房屋了,买方买必须先付定金。所谓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您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您)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
3、签约
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网签
二手房网签是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
6、资金
资金过程中,卖家(您)需要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该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
7、完税、过户
买卖双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完成缴税,买方契税需在房管局缴纳。
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则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综合上面所说的,卖房程序是必须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而且还要保障自己的房子是合法的,证件也是齐全的,才可以进行售出,因此,在卖房的时候多多的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房子的事情,而且在卖房的过程中也必须要缴纳相应的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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