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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X的初始困境在于,仲裁已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对被告来说是不利的事实。而且被告可能在证据方面存在缺口,难以充分证明双方存在符合法定认定标准的劳动关系。
假设被告代理律师采用的抗辩策略是从事实方面切入。针对原告认为双方是劳务承包关系的主张,律师可能会指出,虽然被告可自主组织人员,但这并不足以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实际工作中,被告可能仍然受到原告的一定管理和支配,比如工作时间、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律师可能会收集更多关于被告工作情况的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行政隶属及人格从属性。
在庭审中,对于原告提交的仲裁裁决书,被告代理律师进行了关键质证。律师指出,仲裁裁决书只是一个初步的认定,不能作为最终的依据。仲裁过程中可能存在对事实的误判,而且仲裁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适用可能并不准确。在本案中,虽然双方按工作量计件结算报酬,但这并不能排除劳动关系的存在。被告在工作过程中,仍然需要遵守原告的一些规定和要求,这体现了一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的观点,判决原告某劳务经营部与被告王X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深入挖掘被告在工作中受到原告管理和支配的具体事实,以证明存在行政隶属及人格从属性;二是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找出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三是收集更多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自身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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