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骑电动车时与租赁公司的营运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期间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以及鉴定费等各类费用。陕西西安杨稳定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决心为原告争取最大权益。
案件初期,杨稳定律师利用自己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的丰富经验,重点进行租赁车辆主体责任穿透。杨稳定律师曾在西北师范大学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这些知识储备让她清晰地厘清车辆租赁关系、实际使用人、投保义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她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锁定了保险赔付主体,避免了租赁公司与驾驶员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发生,为后续的理赔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杨稳定律师同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与电动车财产损失赔偿。她深知人身和财产损失都应得到妥善解决,凭借对交通事故案件的深入了解,按实际重置费用为原告争取财产损失赔偿,突破了保险公司过低定损的限制,实现了全维度的损失填补。在这一过程中,杨稳定律师展现出了对各类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这与她执业以来承办逾五百件各类案件的经验密不可分。
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医保外用药不赔”“鉴定费诉讼费不赔”等免责条款,杨稳定律师严格审查保险合同。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依法提出无效抗辩。杨稳定律师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严格审查免责条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最大限度地扩大了赔付范围。
为了确保每一笔损失都有事实与法律支撑,杨稳定律师整合了急救、住院、门诊、辅助器具、鉴定、车辆维修等全套票据与证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她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使得证据链闭环构建得十分完善。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得益于她在众多案件中积累的实战经验,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关键保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认定驾驶员与租赁公司的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支持了原告车辆实际损失与全部人身损害合理费用,驳回了保险公司不合理的免责主张。杨稳定律师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凭借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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