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有些男女没去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婚姻。在这种事实婚姻状态下,如果购买了房子,这房子到底归谁就成了让人头疼的问题。毕竟房子不是个小物件,涉及到的价值和权益都很大,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那事实婚姻情况下购房的归属到底该怎么判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事实婚姻的界定
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节点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比如在相关规定时间之前,张三和李四没领结婚证,但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周围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事实婚姻。而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要确定购房归属,得先弄清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二、购房资金来源影响归属
购房资金的来源对房屋归属影响很大。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一般情况下房子就归出资方。比如王五在事实婚姻期间,用自己婚前的积蓄买了一套房,且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这套房大概率就归王五。要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应认定为双方共有。例如赵六和孙七共同出资买了房,即便只登记了赵六的名字,孙七也对房子有相应权益。
三、房产登记情况的作用
房产登记是确定房屋归属的重要依据。登记在谁名下,在对外公示上房子就属于谁。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情况与登记情况不符,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比如周八和吴九在事实婚姻期间买房,登记在周八名下,但实际上吴九也出了大部分钱,吴九可以通过提供出资证明等证据,主张对房屋的权益。
四、解决争议的途径
如果在事实婚姻购房归属上产生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根据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确定房子归属。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寻求调解。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中要注意取证,像出资凭证、购房合同等都是重要证据。比如郑十和王十一因为房子归属起了争执,郑十收集了自己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在诉讼中就更有优势。
事实婚姻情况下购房归属确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对房产的使用和处分产生新的分歧。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麻烦和损失。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房产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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