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劳务公司与养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养护公司操作人员作业失误致劳务公司员工触电重伤。劳务公司垫付医疗费后,依据合同向养护公司及保险公司追偿,却遭到拒绝。这里不仅涉及劳务公司与养护公司的合同关系,还有员工的工伤认定、保险赔付等问题,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证据链条也需仔细梳理,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执业第5年的许青山接手此案后,没有被复杂的法律关系绕晕。在承办过逾300件各类案件的他看来,首先要解决的是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的问题。他仔细研究租赁合同,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因养护公司设备故障或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许青山认为,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方侵权责任是并行关系,不能因工伤保险覆盖就免除侵权方的责任。他通过收集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的证据,如现场作业记录、证人证言等,固定了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与员工触电受伤的因果关系,为劳务公司的追偿奠定了基础。
突破:认定受伤员工为保险“第三者”
在处理保险赔付问题时,许青山面临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他深入研究保险合同条款,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发现受伤员工是在检测车非封闭作业平台作业,符合保险合同中“第三者”的定义。许青山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向法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受伤员工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
从劳务公司委托许青山律师到最终法院判决,历经数月时间。许青山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收集,为劳务公司省去了不必要的出庭次数和成本。最终,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劳务公司全额追回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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