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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物业员工谢XX在休息室吃饭时突发疾病,经同事呼叫120送往医院救治。次日,医生告知家属谢XX脑干出血大于10ml,救治成功可能性不大,家属便将谢XX接回农村老家,当晚十一时许,谢XX死亡。此后,谢XX继承人向兰州某仲裁委提请劳动关系认定,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认定谢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之后,谢XX继承人委托刘磊律师申请工亡认定,兰州某人社局认定谢XX死亡构成工亡。然而,某物业公司不服该认定,提出复议,复议维持后,物业公司又向兰州某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撤销了人社局的认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面对这一不利局面,刘磊律师没有放弃。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梳理证据,寻找一审判决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在上诉过程中,刘磊律师充分发挥自己在劳动人损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中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阐述了谢XX死亡应认定为工亡的理由。
经过中院的审理,最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这起诉讼从认定劳动关系到作出工伤认定,时间长达三年之久,刘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为谢XX继承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刘磊律师在执业的4年中,处理过多起劳动人损维权案件,此次成功代理谢XX工亡案,再次展现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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