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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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老字号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抢注商标的行为本就是违法的行为,申请人将他人已经使用的但并未注册的商标进行抢先注册,尤其是我们经常听说的老字号商标被抢注,这时被抢注的一方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抢注一方就行赔偿。
老字号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吗?

一、老字号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吗?

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

1、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谓“合理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

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由法院“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即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所谓“参考”,是指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以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为基础,综合相关因素后确定赔偿数额。第五,由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判决赔偿数额。即当出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情形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行为的情节”,应当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还应当包括“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

二、怎么预防百年老字号商标被抢注?

(一)极注册商标,避免字号被抢注

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核心部分,而老字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识别性强、流传度广,与城市旅游文化接轨,本身的竞争优势非常明显,企业要积极注册商标,有危机意识。

小编提醒:与“老字号”具有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在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将“老字号”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并且没有引人误认,也不突出使用该字号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请驰名商标,享受法律特殊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驰名商标则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显然,就品牌保护来说,驰名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巩固地位,对抗恶意抢注、不同商品的相似商标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三)注册域名,未雨绸缪

好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名片,是链接企业和互联网的纽带,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时代,域名问题不能轻视。否则,您就只能像360那样多花点钱把360.com买回来吧!也不多,大概就花一个亿吧。

一般来说,企业品牌被他人抢注成域名分三种情况:

1. 被抢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品牌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

2.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3. 与品牌域名相似的、容易混淆的域名。

域名之争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款,而是争夺域名的所有权,要求被告注销侵权域名或者要求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进而保卫企业品牌。

现在社会抢注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百年老字号,这种商标本身就已经具有一定的意义,被抢注商标实际上这已经造成了违法的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可以就被抢注的商标要求赔偿,赔偿的额度和和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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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号被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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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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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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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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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老字号”的传承人在善意的前提下,基于经营的延续性,仍可将“老字号”登记于(企业)字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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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这一规定,“老字号”传承人可以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老字号”传承人有充分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或者,“老字号”传承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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