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24年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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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江西省2020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生育第一胎的,按照计证标准的50%征收,重婚,有配偶但是还和他人育有孩子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七倍征收。所以,不同的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不一样。

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24年是多少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构是哪里?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哪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减免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在全江西省,制定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不可能是一样的,我县农村和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差异化就比较大,因为,在制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的时候都是结合民众的年均收入水平来考虑的。因此,要想知道自己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还得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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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19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后五:  黑龙江4294万元;  上海3645万元;  海南2498万元;  宁夏1253万;  青海350.48万元。  青海江西社会抚养费相差近千倍。  目前,中国已有19个省份首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  这些省份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超过166亿元,各地征收数额差异巨大,最高33亿,最低仅350万,相差近千倍。专家称,征收额特别高或特别低的省份确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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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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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各个地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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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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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抚养征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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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江西省抚养费征收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江西省2012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是多少  
一、2012年19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前五:  江西338618万元;  四川245014万元;  福建207686万元;  重庆165000万元;  河南159856万元。  
二、2012年19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后五:  黑龙江4294万元;  上海3645万元;  海南2498万元;  宁夏1253万;  青海350.48万元。  青海江西社会抚养费相差近千倍。  目前,中国已有19个省份首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  这些省份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超过166亿元,各地征收数额差异巨大,最高33亿,最低仅350万,相差近千倍。专家称,征收额特别高或特别低的省份确有原因。  
三、为何各地征收额差异大  巨大的差异背后有很多原因。  
首先,跟人口基数有关,比如海南、宁夏、青海,人口总量本身就少,超生人口和因此征缴的社会抚养费总额也会少;  
其次,各地生育政策不同,青海省是高原、聚居区,当地很多夫妇在现行计生政策许可范围内,就可以生两到三个孩子,因此,计划外超生的情况会相应减少。  而江西本身是人口大省,现行生育政策下,符合生“二胎”条件的不多,但当地经济情况相对落后,人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率较高,也就是超生情况比较普遍。黑龙江虽然是人口大省,但当地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率都较低,这也是造成当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低的主要原因。  此外,各地社会抚养费的实际征收情况也有很大不同。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很多地方的社会抚养费已不再强制征缴,因此,在不同省份,计划生育执行力度、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确实有很大不同。在那些把计划生育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考核指标,一把手亲自抓的省份,以及基层政府对超生处罚比较重视的地方,社会抚养费的实际征收比率和征收额就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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