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3年,一场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在原告何X与被告马XX之间展开。何X和马XX于2023年3月24日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生子马XX由马XX抚养。然而,何X以马XX忙于事业、频繁出差,无暇顾及孩子学习和生活,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为由,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马XX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等。
被告马XX委托了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顾丽媛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经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近7年,作为婚姻家事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的资深从业者,她已经手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在接手此案后,顾丽媛凭借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办案经验,深知这类案件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更要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
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顾丽媛积极参与。她没有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而是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她明白,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最重要的,而不是简单地满足某一方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顾丽媛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与原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协商。
经过顾丽媛的努力,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中明确,婚生子马XX由被告马XX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XX负担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婚生女何XX由原告何X直接抚养,被告马XX自2023年X月起每月1日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何XX年满18周岁;原告何X每月至少可以探望婚生子马XX三天(次),寒假两周、暑假四周可随何X生活,但时间和方式需提前两天与马XX协商并取得其同意;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何X承担。
这场抚养权纠纷在顾丽媛律师的努力下,以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妥善解决。既保障了孩子的权益,也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顾丽媛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在婚姻家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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